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翁源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食品营养强化剂叶酸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翁源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食品营养强化剂叶酸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翁源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伟东 电话:18922372354
建设地点: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翁源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经纬度: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E113°46′48″,北纬N24°25′12″)
项目概况:2022年8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以韶环审﹝2022﹞59号同意翁源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食品营养强化剂叶酸建设项目,2023年开始对拟建地块平整土地,建设厂房。随着建设单位技术工艺和原料成本的优化,需要在叶酸中间体三氨基羟基嘧啶硫酸盐生产工艺前端新增环合工序和亚硝化工序,导致新增甲醇、氮氧化物污染物。
建设内容:①改建内容:清怡公司拟对现有的300t/a三氯蔗糖生产线进行改建,取消酯化工段和氯代工段,直接外购三氯蔗糖乙酸酯进行后续醇解得到产品三氯蔗糖;改建后,配套的副产品二氧化硫和二甲胺(《翁源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三氯蔗糖副产品二氧化硫、二甲胺技改项目》翁环审[2018]43号)不再生产,构筑物回收车间Ⅱ目前已经建成,新增2个60m3储罐待用;稀有糖生产线不在建设。
②扩建内容:年产500吨叶酸,含中间体三氨基-6-羟基嘧啶硫酸盐和对氨基苯甲酰谷氨酸的制造。
评价单位:韶关市科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989000851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19号办公房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改扩建项目实施后外排的废水主要包含改建项目和扩建项目废水,改建项目废水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了减排,环保措施不改变。扩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凉水塔废水、喷淋废水、氮氧化物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甲类车间B、亚硝化车间和TVR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扩建项目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硫酸配置工序产生的酸雾;甲类车间B产生的酸性气体(硫酸雾和氯化氢)、有机废气(二甲苯、甲醇、TVOC和NMHC)和粉尘;亚硝化车间产生的氮氧化物和TVR车间挥发的有机废气。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压滤机、离心机、干燥机、泵类、风机等,噪声源强在75~90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危废类别HW46,危废编号900-037-46)、废气吸附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编号900-039-49)、部分包装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编号900-041-49);一般固废废水处理污泥;钠盐待鉴别确认后处理处置。
5、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甲类车间B、亚硝化车间、TVR车间、甲类仓库、甲类罐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6、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发生泄漏后,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二甲苯、石油类等。
7、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改建项目废水和扩建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的严者后排入横石水。
2、废气治理措施
甲类车间B酸的配置过程产生的酸性气体(硫酸雾和氯化氢)经“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2m高DA007排气筒排放,甲类车间B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后与有机废气及酸性气体(二甲苯、甲醇、TVOC、NMHC、硫酸雾和氯化氢)经“碱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并筒通过22m高DA008排气筒排放;亚硝化车间产生的氮氧化物和硫酸雾经“两级双氧水喷淋+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22m高DA009排气筒排放;TVR车间产生的TVOC、NMHC、甲醇经“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2m高DA010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对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废催化剂(危废类别HW46,危废编号900-037-46)、废气吸附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编号900-039-49)、部分包装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编号900-041-49)属危险废物,拟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工序;废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按填埋处置;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钠盐待鉴别确认后处理处置,在鉴定结果未出来之前按照危废管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翁源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lpfoods-wy.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翁源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